会上,杨择郡会长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和广东省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暨专题培训班有关精神。
陈晓华主任作了我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部署讲话。他提出了四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意义。要认识到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要求,是建设平安法治广东的迫切需要,是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使命的本质要求。二是要准确把握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原则,落实好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党领导律师工作原则,坚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原则,坚持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原则。落实好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使命,为我市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要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责任,深入开展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协要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加强对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监督指导、业务指导、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律所要强化基础管理责任,建立案件审查、报告备案和集体研究制度,加强档案管理;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依法接受委托,依法尽职做好辩护代理工作,依法维护自身执业权利。四是要完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建立健全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律所管理,依法维护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执业权利。
在专题培训班上,周涌副会长作了专题培训,分享了辩护经验,提出了我市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纪律要求。
省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刘锦平从律师适应刑事诉讼新理念、有关犯罪的特征变化、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标准等方面作了专题培训,提醒律师要恪尽职守、依法依规、灵活协调、服从指挥,与律师进行了互动交流,授课氛围轻松活跃,受到了参训律师的好评。
刑专委副主任余安平作了《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风险防范》专题培训。
拟稿:余安平
审核:黄春艳
审定:杨择郡
编辑:高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