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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中院到市律协调研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实施情况

2019年1月21日上午,惠州市中院院长助理(惠州学院教授)袁文峰、市中院研究室主任温永宏、市中院行政庭法官助理黎芬妹、市中院研究室科员吕逸榛一行四人来访我会,调研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的实施情况。市律协副会长张福群、监事叶浩文、市律协秘书长黄春艳、市律协行专委主任魏忠平、副主任杨健华、委员刘声平、余国文及广东卓凡(惠东)律师事务所郑启迪律师等参加调研。调研座谈会在市司法局四楼会议室举行,由张福群副会长主持。

袁文峰院长助理对调研目的做了简要的说明,表示市中院研究室将对2016年始惠州法院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的情况、成效、代理律师及当事人的反馈意见和建议等方面进行调研,最终形成调研报告并发布,以更好地推动惠州依法行政、依法治市的水平,提高行政审判的质量。

张福群副会长对惠州市中院调研组的到访表示热忱的欢迎,随后详细介绍了行政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后惠州律师办理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同时从立案和审理两方面分析了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的利弊。

魏忠平主任表示,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后,行政机关重视程度加强,减少了行政干预的因素,集中管辖的利肯定大于弊,但法院应当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形成科学、客观、全面的分析报告。

杨健华副主任表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实施后,法官审判力量增强、办案更专业,审判质量明显提高,但是仍存在不同法院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应当强化审判标准的统一,避免审判思维的僵化;建议法院、行政机关和律协等法律共同体共同、定期举办行政诉讼论坛,对行政审判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研讨,以推动惠州行政审判和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升。刘声平委员提出法院应对审限内结案率、调解率、撤诉率、不予立案裁定率等数据做详细统计,科学确定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实施前后的效果,同时希望市中院推动统一审判标准及发布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余国文委员表示,当事人可能会觉得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导致其不方便、法院调查取证不方便等问题,但总体上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利大于弊,效果值得肯定;郑启迪律师提出目前存在行政机关下发行政处罚决定后执行难的问题。座谈会还对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了深入讨论。

温永宏主任表示,希望市中院与市律协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为合作出发点、落脚点,双方进一步加强信息和数据互通共享的合作,建立长期高效的交流制度。

      会后,参会人员集体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