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低空经济法律专业委员会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为服务低空经济领域高质量发展,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广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经第十二届省律协理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决定,增设低空经济法律专业委员会,现面向全省执业律师开展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政治素质高,严格遵纪守法,热爱律师事业,有奉献精神。
(二)在律师事务所执业五年以上(2020年3月17日前开始执业);或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从事法律工作五年以上。
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港澳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须在香港或者澳门执业五年以上(2020年3月17日前开始执业),在本省执业年限不受限制。
主任、副主任人选,须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十年以上(2015年3月17日前开始执业);或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从事法律工作六年以上,且具有四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2021年3月17日前开始执业)。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港澳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须在香港或者澳门执业十年以上(2015年3月17日前开始执业),在本省执业年限不受限制。
特殊领域的优秀紧缺人才,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不受执业年限条件限制。
(三)近五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主任、副主任人选,须从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任、副主任人选,同时须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或代表性。
(六)关心行业发展,热心本会工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委员会的活动。
主任、副主任人选,同时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七)积极履行职责,能够完成专业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八)在任职第十一、十二届省律协委员会期间,不存在被终止任职资格、被监事会发监督意见函和辞职的情形。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取自愿报名和省律协提名相结合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自愿报名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填写报名表(附件1),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律所推荐。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加具推荐意见,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出具政治鉴定意见。
(3)市律协初审。各市律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加具推荐意见。
(4)材料报送。由市律协统一汇总报送省律协审核。
2.省律协提名程序
(1)提名产生。由省律协根据行业管理需要,结合律师专业领域表现提出初步名单。
(2)材料提交。被提名律师填写报名表(附件1),经律师事务所加具推荐意见,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出具政治鉴定意见后,直接报 省律协审核。
(二)书面承诺要求
1.申报人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均须签署书面承诺书。(附件2、3、4)。
2.未提交书面承诺书,不论何种原因,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三)任职限制规定
1.现任省律协专业委员会成员有权申报低空经济委,但如申报并成功当选,则需按规定辞去当前所在专业委员会的职务。
2.现任省律协工作委员会成员有权申报低空经济委,但其中担任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职务的成员,仅能申报委员职务。
(四)竞选意愿说明
1.报名主任人选时,须在报名表中明确注明“如被确定为主任候选人,但未竞选成功,是否同意担任副主任或委员”,未注明者视为不愿意参与主任竞选。
2.报名副主任人选时,须在报名表中明确注明“如未被确定为副主任人选,是否愿意担任委员”。
三、人选产生方式
(一)委员产生方式。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相关规定,委员人选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二)主任、副主任产生方式。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相关规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由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其中,主任人选通过竞选方式产生,具体竞选办法由会长办公会制定。具体程序如下:
1.确定候选人名单。 根据报名情况,由省律协会长办公会在拟报名竞选主任的委员中,按照相关原则确定2-3名作为主任候选人。
2.成立评选委员会。 由省律协会长办公会研究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主任竞选评议的具体工作。
3.竞选演讲。 由省律协统一组织安排。演讲结束后,由评选委员会进行评议,并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主任建议名单。对于未能被确定为主任建议名单的候选人,若其报名时已明确表示愿意担任副主任,则将其确定为副主任建议名单。
4.决定人选。 将主任、副主任建议名单报省律协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
主任竞选过程中,如评选委员会成员与候选人在同一家律师事务所执业,评选委员会成员应主动回避。
竞选过程由省律协监事会安排监事全程参与监督,确保竞选活动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报名组织与审核。请各市律协认真组织律师报名,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核,确保报名人员的资质符合相关要求。
(二)报名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与方式。 请各市律协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本市律师的报名材料 统一报送省律协秘书处, 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2.报送要求
( 1)电子材料。请各市律协将本市律师报名汇总表(附件6,包括EXCEL版和盖章PDF版)、申请人员报名表(WORD版和盖章PDF版)、承诺书(签字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yewubu@gdla.org.cn。其中,申请人员报名表和承诺书需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所名”。
(2)纸质材料。请各市律协统一报送本市报名汇总表、申请人员报名表、承诺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推荐承诺书和推荐人员优先顺序名单。
3.报名信息真实性要求。 律师在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于社会兼职、论文、代理代表性案件或法律事务、获奖情况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律师事务所骑缝章以证明其 真实性。
(三)竞选演讲安排。专业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确定后,有关竞选演讲的时间、要求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请各市律协及申请人员密切关注相关通知,确保按时参加竞选演讲。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提取):
1.第 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会报名表(低空经济法律专业委员会)
2.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会申请人员承诺书
3.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会申请人员承诺书(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港澳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专用)
4.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会申请人员推荐承诺书(申请人员所在律所填报)
5.推荐人员优先 顺序名单(申请人员所在律所填报)
6.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低空经济法律专业委员会报 名情况汇总表(市律协填报)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25年3月20日
(联系人:陈秋君、何丽霞,电话:020-66826946;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12楼;邮编:51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