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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编印《惠州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汇编(三)》

市司法局编印《惠州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汇编(三)》



近日,市司法局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编写了《惠州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汇编(三)》,并印发给市直有关执法单位、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及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这是市司法局第三次编印的典型案例汇编,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规定要求的一项举措。


《案例汇编(三)》总结梳理了2023年以来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办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检察案件,筛选出65宗办理质量高、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好的典型案例,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社会保险、强制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行政执行、行政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等类型。针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增列了“镇街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部分,加强上级机关对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业务指导,回应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需求。每篇典型案例包括“案件基本情况、办理情况、案件评析”三个部分,编写上突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检察的纠错功能,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为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案例参考。

为切实发挥《案例汇编(三)》对执法办案的规范指导作用,市司法局印发通知要求: 一是 市直单位负责执法业务、法规等工作的分管领导,以及相关业务科室人员要认真学习《案例汇编(三)》,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县(区)司法局要统筹辖区内县(区)直部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市直部门做法开展好学习研讨活动; 二是 要针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疑难法律问题(包括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争议、曾被法院判决败诉、被复议机关撤改以及当事人提出质疑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行政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参考《案例汇编(三)》中相关案例中的办理思路和处理结果进行研究处理,确保学习研讨活动取得实效。




来源 | 市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