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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行政复议成功化解一宗征地纠纷案
我局行政复议成功化解一宗征地纠纷案
惠州市司法局
“正是因为贵府积极履行职责,才使得我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让我重新对未来充满信心。”近日,我局行政复议人员收到申请人(龙门县永汉镇某酒楼经营者)的一封《感谢信》,申请人对复议工作人员高效、公正、负责的办案作风促成了酒楼整体征收并获得 928850元补偿款表示真挚感谢。
2022年8月18日,被申请人龙门县政府作出《龙门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以及2023年7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国道G355线龙门油田至永汉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和2023年9月14日龙门县政府发布《关于国道G355线龙门油田至永汉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征地公告》,均将申请人酒楼部分建筑纳入征地红线范围内。因征地补偿款争议较大,被申请人的工作部门对征地红线图进行了“优化”,将申请人酒楼原本在红线图内部分建筑划出红线图,并称“未对申请人进行征收,无需进行安置补偿。”
因涉案酒楼位于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该案办理对于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和群众重大利益调整具有示范效应,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负责同志和经办人员赴永汉镇开展现场调查勘查,并向被申请人提出两点意见以促成案件实质性化解:一是征地红线图是按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程序依法审批和确定的,而“优化”方案只是被申请人工作部门作出,并没有履行征地红线图变更的相关法定程序;二是如果只征收红线范围内部分建筑,不作整体征收,则不利于酒楼营业的实用性和安全性,也是过于片面、机械地理解征收工作。该意见引起被申请人主要负责同志的重视,承诺依法妥善处理好争议。最终,被申请人同意整体征收,聘请第三方对申请人酒楼进行了评估,并就安置补偿与申请人达成协议。申请人已收到补偿款人民币90多万元,并向我局提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来源
|
市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我局行政复议成功化解一宗征地纠纷案
我局行政复议成功化解一宗征地纠纷案
惠州市司法局
“正是因为贵府积极履行职责,才使得我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让我重新对未来充满信心。”近日,我局行政复议人员收到申请人(龙门县永汉镇某酒楼经营者)的一封《感谢信》,申请人对复议工作人员高效、公正、负责的办案作风促成了酒楼整体征收并获得 928850元补偿款表示真挚感谢。
2022年8月18日,被申请人龙门县政府作出《龙门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以及2023年7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国道G355线龙门油田至永汉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和2023年9月14日龙门县政府发布《关于国道G355线龙门油田至永汉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征地公告》,均将申请人酒楼部分建筑纳入征地红线范围内。因征地补偿款争议较大,被申请人的工作部门对征地红线图进行了“优化”,将申请人酒楼原本在红线图内部分建筑划出红线图,并称“未对申请人进行征收,无需进行安置补偿。”
因涉案酒楼位于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该案办理对于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和群众重大利益调整具有示范效应,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负责同志和经办人员赴永汉镇开展现场调查勘查,并向被申请人提出两点意见以促成案件实质性化解:一是征地红线图是按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程序依法审批和确定的,而“优化”方案只是被申请人工作部门作出,并没有履行征地红线图变更的相关法定程序;二是如果只征收红线范围内部分建筑,不作整体征收,则不利于酒楼营业的实用性和安全性,也是过于片面、机械地理解征收工作。该意见引起被申请人主要负责同志的重视,承诺依法妥善处理好争议。最终,被申请人同意整体征收,聘请第三方对申请人酒楼进行了评估,并就安置补偿与申请人达成协议。申请人已收到补偿款人民币90多万元,并向我局提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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