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对加强我省水产苗种生产经营管理,提高水产苗种质量,促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种业是农业的“芯片”,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种业安全和发展,多次强调要把民族种业搞上去。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位于湛江市东海岛的国家863计划项目海水养殖种子工程南方基地时指出,种业是现代农业、渔业发展的基础,要把这项工作做精做好。
省委、省政府提出要以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为切入点,全力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并作为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有力抓手。水产种业是现代化海洋牧场全产业链的源头,是支撑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的硬核“芯片”,需要加强保护和利用。开展水产苗种地方立法,是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面推进海洋强省建设,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要举措。
省司法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积极推动《办法》出台,以高质量立法赋能水产苗种管理,推进海洋强省建设。为了做好《办法》的审查工作,我厅提前介入,会同省政府办公厅、省农业农村厅在广州、佛山、阳江、湛江市开展了立法调研,深入水产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了解情况,并与政府部门、企业代表等进行座谈交流,了解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有关意见建议。我厅会同有关部门集中研究分析相关意见建议,结合调研以及征求意见的情况,针对我省水产苗种管理工作存在的产业发展激励措施不足、种业关键核心技术存在短板和检疫人员短缺等问题,对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对水产苗种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保持种质资源遗传多样性,保障种业种源安全。明确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水产苗种管理职责分工。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推动水产种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水产苗种的科学研究和优良品种选育、培育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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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动水产种业发展,促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
要求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优化现代化海洋牧场良种繁育体系布局,构建现代化海洋牧场育种创新平台,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种质资源信息化共享服务系统。推进产学研结合,推进水产苗种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攻关,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加强对水产种业的资金、用地、用海支持。
来源丨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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